【圆明网】上海市静安区六十八岁的退休女教师裴珊珍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第五次被绑架,家属除了六月十五日收到过拘留通知书外,其它任何信息和通知都未被告知过。十二月六日家属通过网站平台向上海信访、韩正信箱和国家信访网站投递了信访事项,投诉司法程序不透明,严重侵害家属百姓知情权。这样家属才得知裴珊珍老人早在八月份就已经被非法判刑。
十二月十四日傍晚,裴珊珍家属收到了静安法院寄发的一审判决书,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特别指出,此判决书上写的日期是二零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审判长:吴国强;审判员:姜灏,芮志平;书记员:公绪龙。信封寄出邮戳时间是2012-12-11,收到的邮局邮戳时间是2012-12-12,而家属是十二月十四日傍晚,由邻居告知门房间有挂号信。
裴珊珍家属在收到判决书后,十二月十八日到上海君鼎律师事务所办手续,要求委托律师上诉。判决书最后明确写着:如不服本判决,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提出上诉。
十二月十九日下午三点十五分左右,上海君鼎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和朱律师到上海市余姚路五百八十七号上海静安看守所要求接见当事人裴珊珍。被告知,不能接见,因为裴珊珍已经有二中院二审判决过了,驳回维持,一审判决了。律师驳斥到,家属在十二月十四才收到一审判决。二中院的开庭判决等程序为什么不通知家属,涉及到故意隐瞒家属。
律师坚持要求接见并要求家属要接见,看守所人问律师要家属的联系方式,要求单独与家属联系接见事宜,律师没给,律师称家属已委托律师来操办了,你们要联系家属的话,为什么不问裴珊珍本人要联系方式,现在律师来了,你们却要推,说会联系家属,并问律师来要家属联系方式。看守所人员无言以对。
律师留下了律师的联系方式,并说,如接见请联系律师,律师将通知家属,接见时,律师将陪同家属一起接见。
裴珊珍老人家住上海市静安区南阳路,原向群中学(现并入市西中学)退休教师。曾经多种疾病缠身,求医成效甚微,苦不堪言,九五年有幸修炼法轮功,才三个月左右病情有了好转,一年以后多种病痛神奇的消失了,自此没有花过国家一分钱医药费,她亲身体验了无病一身轻,健康生活的快乐。裴珊珍老师坚持讲使她身心受益的法轮功真相,多次遭受迫害,曾在二零零五年被非法判刑四年。她以写信的方式向邻居们介绍法轮功真相,二零一二年六月十四日再次被绑架。
家属曾经多次去询问,都没有确切回复;七月中旬家属去静安分局找此案承办周峰,要求了解情况,被拒之门外不接待。九月底去静安区信访办,要求了解情况给个说法,接待人员也敷衍了事,要求家属回家等通知。家属十月中旬去静安法院询问,才知道静安法院已经审判过了,然后上诉去二中院了。十月底,家属按照静安法院相关人员的提示,多次打电话至二中院,想了解情况,都无人接电话。法院在整个过程中,故意隐瞒家属信息,涉嫌不公正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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